興仁市公安局關于依法查處低俗婚鬧陋習中有關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
興仁市公安局關于依法查處低俗婚鬧陋習中有關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
廣大人民群眾:
低俗婚鬧是指在婚慶過程中打著“鬧喜”名義對新郎、新娘、新郎父母及伴郎、伴娘以及其他人員所進行的惡作劇行為,是典型的低俗陋習,違背了社會文明風尚,觸犯了法律底線。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禁止在婚慶活動中實施下列低俗、惡俗婚鬧行為,違者由公安機關視情節(jié)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一、強行親吻、摟抱或采取其他方式侮辱、猥褻新娘、伴娘的及隨行女伴的。
二、強行在新郎、新娘及其他人員身上涂抹、撒潑異物的;
三、強行撕扯、脫、拽新郎、新娘及其他人員衣物或實施捆綁和牽引套鎖的;
四、強制新郎及其他人員穿戴佩戴有傷風化、有辱人格的服飾、標識標牌的;
五、強制新娘、新郎或其他人員在婚慶活動中進行有傷風化或有辱人格的不雅表演的;
六、其他有傷風化或帶有侮辱性、危險性的低俗、惡俗婚鬧行為的;
七、剪輯制作低俗、惡俗鬧婚視頻、圖片、文字并通過網(wǎng)絡進行散布、傳播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八、其他妨礙社會管理及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請廣大干部群眾自覺遵守,切實樹立法治意識、文明意識,在舉辦或參加婚禮過程中不違背公序良俗、不妨礙公共秩序、不危害公共安全、不影響市容環(huán)境、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興仁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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