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義市恒瑞美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招租公告
興義市恒瑞美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招租公告
根據(jù)國有資產管理有關政策法規(guī),為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加強國有資產使用管理,使國有資產交易行為做到公正、公平、公開。結合市場行情,現(xiàn)將位于文化路與民航大道交匯處萬鑫廣場公開面向社會招租,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單位:興義市恒瑞美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
二、招租對象: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無不良記錄的公司、企業(yè)、個人。
三、場地面積:15570.52平方米
四、招租方式:租期一年,整租
五、起租價格:競租底價現(xiàn)場公布
六、場地使用押金:陸萬元(¥:60000.00)整
七、場地使用要求:可用于舞臺表演、夜市集市、小商品、手工藝品等規(guī)劃。場地的規(guī)劃使用必須符合城市管理相關規(guī)定,不得用于從事違法經營或及具有污染(環(huán)境污染及噪音污染等)的項目經營。
八、報名時間及要求: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下午17:00整有效;競租人須交納競租保證金伍仟元整(5000.00元),報名時即交納,如未交納競租保證金,則視為報名不成功,不得參與競價。
九、競價時間:2023年9月18日上午10:00整。
十、競價地點:黃草辦大佛坊商業(yè)步行街興義市恒瑞美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三樓會議室。
十一、招租方式:
(一)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競租方的,興義市恒瑞美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和競租人進行協(xié)商,成交價不能低于競租底價,協(xié)商不成的,按競租失敗處理。
(二)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競租人的,按公正、公開、公平原則進行現(xiàn)場一次性報價競租,報價必須大于或等于競租底價才為有效報價。
(三)場地實地踏勘點:意向競租人可聯(lián)系我公司人員對竟租場地進行現(xiàn)場踏勘,地點:興義市文化路與民航大道交匯處萬鑫廣場地面,以現(xiàn)場踏勘現(xiàn)狀為準。
十二、報名須知:
(一)自然人報名,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收復印件一份)。
(二)法人報名,請攜帶單位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和法人身份證原件(收加蓋公章復印件一份)。
(三)委托代理人報名的,須提供單位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證原件(收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四)報名成功即認可公告所有內容。
(五)報名成功但未按時參與競租的,作棄權處理。
(六)競租過程中,競租人必須遵守會場紀律和次序,不得干擾其他人應價競租,不得干擾主持人正常工作,不得惡意串通,操控競價行為。否則,一經發(fā)現(xiàn),立即取消其競租資格,并將其請出會場,其所交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并追究其經濟賠償責任。如有違法行為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七)競租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納競租保證金至興義市恒瑞美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
(八)保證金及繳納時間:報名時繳納保證金人民幣伍仟元整(5000.00元)(競租成功者保證金轉為廣場租金或租賃保證金)。
收款單位:興義市恒瑞美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行:建設銀行興義沙井支行
賬號:52050167453600000215
十三、租賃及付款要求:
(一)競租以最高報價為中標價,報價最高者為中標人。
(二)中標人中標后,經現(xiàn)場人員核實沒有違反相關規(guī)定和要求的,我公司將在競價活動結束后發(fā)布競租結果,現(xiàn)場簽訂競租成功確認書,并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期限滿無異議的,中標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我公司簽訂廣場租賃合同、繳納第一年租金等相關手續(xù),逾期視為違約,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注:競租人違反招租公告條款,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競租人報名成功后未參與競租或在競租活動中未中標者,在競標結果公示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憑交納的競租保證金收款收據(jù)到出租方財務室原路退回競租保證金(無息)。
(三)中標人中標后不履約,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我公司將重新招租。
(四)合同期滿,若無政策或其他因素變化,次年續(xù)約期間租金按上一年度租金的6%遞增。
十四、租賃約定條件:
(一)該廣場以現(xiàn)狀出租。
(二)需交納廣場使用保證金陸萬元(¥:60000.00)整。
(三)承租方在租賃期內對廣場進行裝修、維修和水電安裝等,必須經我公司同意,并且不得破壞廣場主體結構。否則,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擔。廣場裝修、維修和水電安裝等費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四)廣場租賃產生的稅費由出租方負責繳納。租賃期間經營產生的一切稅費、水電費、衛(wèi)生物業(yè)服務費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擔,并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時繳納。
(五)承租方在租賃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法律規(guī)定,守法經營,不得用于從事違法經營或及具有污染(環(huán)境污染及噪音污染等)的項目經營,否則視為違約。
(六)租賃期間承租方還須保證廣場安全和合理使用租賃物,確保廣場相關設施完好。如因承租方違反規(guī)定和相關法律,不合理使用租賃物造成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租賃期間,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轉租、分割和改動廣場主體結構,如有違反,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賃權,因此產生的損失由承租方負責承擔,并不予退還剩余廣場使用租金及廣場使用保證金。
(八)承租方自行做好防火、防盜和禁毒等有關工作,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服從有關部門檢查。否則,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九)承租期內如遇國家政策變化,政府市政建設或城市規(guī)劃等調整租賃廣場的,承租方應無條件服從,出租方只退還廣場剩余期租金及廣場使用保證金,不再另外補償。
(十)租賃期限滿,若承租物完好無損,承租方結清水費、電費、衛(wèi)生物業(yè)服務費及一切稅費,交付的廣場使用保證金由出租方無息全額退還。若廣場有損壞或改動,維修費用及恢復費用從保證金中扣除,維修費用及恢復費用超出保證金范圍的由承租方負責承擔;中途無故停租的,視為違約,出租方將不予退還保證金,承租方將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十一)違約責任:承租期內,承租方違約,須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年租金的20%;
(十二)公告內未盡事宜,以雙方簽訂合同條款為準。
聯(lián)系人及方式:
劉先生:13508598976
許先生:18785988459
唐先生:15186472553
興義市恒瑞美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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