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義市2012年中小學教師競爭上崗實施方案
興義市2012年中小學教師競爭上崗實施方案
根據(jù)《貴州省事業(yè)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zhuǎn)發(fā)《關于在事業(yè)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通知》(興府辦發(fā)[2007]107號)文件精神,全市2012年教師競爭上崗工作本著學科配套、促進教育均衡發(fā)展的總體要求,在有序流動的前提下,推行定崗、定員與競爭上崗相結合。按照“公平、公開、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為確保該項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
2、堅持總量控制、空崗補員的原則;
3、堅持學科結構合理、學校定崗和崗位等級管理原則;
二、競爭上崗的范圍及崗位數(shù)
1、范圍:凡申請進入黃草、桔山、下五屯、坪東、興泰、豐都、木賈、萬峰林、八中附小、四中等學校教師流動實行競爭上崗(上述范圍之間的流動也納入競爭上崗)。
2、本次教師競爭上崗崗位總數(shù)為95名,具體各單位名額詳見附表。
三、資格及條件
1、申請參加競爭上崗的教師,須在現(xiàn)所在鄉(xiāng)鎮(zhèn)(辦)任教滿三年以上(不含見習期),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取得相對應等次(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相對應學科專業(yè)教師資格(報考的學科以教師資格證為準)。
3、報考中學教師職位的需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小學教師職位的需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
4、符合擬聘崗位等級職位資格要求(提供聘用合同)。
四、程序
1、發(fā)布競爭上崗實施方案。
2、報名。報名時須填寫報名登記表,同時提交以下材料:競聘申請書(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教育輔導站要將申請人報當?shù)攸h(工)委同意后并在申請書上簽署意見及加蓋公章);教育輔導站出具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任教三年以上證明;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2009年、2010年、2011年個人年度考核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聘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1份;各種符合加分條件表彰原件及復印件1份。
報名地點:延安路小學。
3、資格審查:主要是審查參加競爭上崗人員是否具有參加競爭上崗的資格。
4、量化考核:對參加競爭上崗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逐項量化打分。
5、考試:對經(jīng)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行學科教學業(yè)務考試?荚噷嵭邪俜种,考試的主要內(nèi)容為:本學科專業(yè)業(yè)務知識。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6、公示。對競聘者將業(yè)務考試成績、量化考核成績、綜合成績在《興義黨建網(wǎng)》、《興義網(wǎng)》、市教育局政務公開欄進行公示。
7、調(diào)動聘用:公示結束后,市教育局根據(jù)應聘同一職位人員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擬調(diào)聘人員名單(如總分并列,考核量化分高者優(yōu)先,如考核量化仍出現(xiàn)并列,工作年限長的優(yōu)先,在上述并列情況同時存在時,年齡大的優(yōu)先),報市教師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市教育主管部門行文辦理調(diào)配手續(xù)。
五、時間安排
1、《興義市2012年中小學教師競爭上崗實施方案》發(fā)布時間:2012年8月17日至8月20日。
2、報名時間:2012年8月21日至8月22日。
3、資格審查及量化考核時間:2012年8月23日。
4、準考證發(fā)放時間:2012年8月24日;地點:興義市教育局政工股。
5、業(yè)務考試時間:2012年8月25日。
6、公布、公示考試和考核量化分數(shù)時間:2012年8月27日至8月29日。
7、辦理調(diào)聘手續(xù)時間:2012年8月30日至8月31日。
六、考核量化內(nèi)容及分值
1、年度考核:以2009年、2010年、2011年年度考核結果為準,優(yōu)秀每年加2分。
2、普通話:二甲(含二甲)以上加3分。
3、獎項的認定和量化計分:
提供獎項的時間從2009年1月起到2012年8月止。
(1)表彰:各級黨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不含教育學會、教科所)組織或參與評優(yōu)評模授予的榮譽稱號和表彰獎項,其中:國家級10分;省部級8分;州級6分;(縣)市級4分;教育局、鄉(xiāng)鎮(zhèn)(辦)黨委、政府表彰2分、教育輔導站表彰1分。學校表彰不計分。同類獎項中多次獲獎的以最高一次記分。
(2)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參與的教學大比武、優(yōu)質(zhì)課比賽、課堂大練兵等活動中設立的各類獎項,其中:省教育廳組織的一等獎10分,二等獎8分,三等獎6分;州教育局組織的一等獎8分,二等獎6分,三等獎4分;市教育局組織的一等獎6分,二等獎4分,三等獎2分。論文類獲獎一律不加分。在同年度同類獎項中多次獲獎的以最高一次記分。
5、其它情況量化加分:
(1)申請參加競爭上崗的人員工齡滿三年后,每在鄉(xiāng)鎮(zhèn)工作一年加1分;凡參加工作以來,一直在南盤江、滄江、洛萬、三江口、雄武、倉更6鄉(xiāng)鎮(zhèn)的村級學校及校點連續(xù)工作10年以上的另加3分(由教育輔導站出具證明,并經(jīng)站長簽字)。
(2)革命烈士子女加2分。
(3)現(xiàn)役軍人配偶加2分。
七、聘用待遇及要求
1、通過競爭上崗的已聘人員,本人自愿接受所聘崗位等級的工資管理(含高職低聘)。
2、應聘者接受聘任后與聘用單位簽訂不低于三年的服務年限合同,在合同期內(nèi)個人不得提出調(diào)整工作崗位要求。
八、組織領導
為確保2012年教師競爭上崗工作順利進行,特成立2012年全市教師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其人員組成如下:
組 長: 黃 莉(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 張玉龍(市委常委、市委宣傳部部長)
唐賢義(市人大副主任)
張德琴(市政協(xié)副主席)
成 員: 胡天蕓(市政府辦副主任)
黃志才(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新聞中心主任)
彭其劍(市教育局黨組書記)
田進嶺(市教育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方 針(市人社局局長)
周秋臨(市監(jiān)察局局長)
劉 慶(市編辦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教育局,辦公室人員根據(jù)工作需要從教育、人社、編辦、監(jiān)察和涉及街道辦事處教育輔導站、學校抽調(diào),具體負責本次教師競爭上崗工作的組織實施。
九、工作要求
教師競爭上崗必須嚴肅工作紀律,堅持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以權謀私等違紀違法行為發(fā)生,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并查實,給予相關人員紀律處分。應聘者如提供的材料失實,取消其應聘資格,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等次,三年內(nèi)不準參加競爭上崗。
咨詢電話:0859-3223676
興義市2012年教師競爭上崗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0一二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