冊亨縣科學技術協(xié)會原黨組書記黃永和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中共冊亨縣委批準,冊亨縣紀委縣監(jiān)委對冊亨縣科學技術協(xié)會原黨組書記黃永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永和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紀法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規(guī)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不如實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黃永和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特別是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情節(jié)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jù)《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冊亨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冊亨縣委批準,決定給予黃永和開除黨籍處分;由冊亨縣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依法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冊亨縣紀委縣監(jiān)委)
來源:廉潔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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