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義市信恒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書香苑二期2號房屋招租公告
興義市信恒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書香苑二期2號房屋招租公告
根據國有資產管理有關政策法規(guī),為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加強國有資產使用管理,使國有資產交易行為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結合市場行情,現(xiàn)將紅星路小學大門正對面書香苑二期2號房整棟住房及1間商鋪面向社會公開招租,現(xiàn)將有關招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單位:興義市信恒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二、招租對象: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三、報名時間及要求: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6日下午16:30整截止,競租人須交納競租保證金人民幣壹拾萬元整(¥:100,000.00元),報名時即交納,否則不得參與競價。
四、競租時間:2024年11月28日上午10:00整。
五、競租地點:楊柳郡(貴州黔興信恒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一樓會議室)。
六、租期及競租底價:
(一)租期為5年 。
(二)競租底價:180,000.00元/年。
(三)第一年為中標價或協(xié)議價,租金從第二年開始遞增,即每年在前一年的基礎上遞增6%,租賃履約保證金為首年租金的20%。
七、招租方式:
(一)報名截止時,未征集到意向競租方的(無人報名),作流標處理。
(二)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意向競租方的,由興義市信恒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紀檢監(jiān)察室進行監(jiān)督,資產運營部、法務部派代表和競租人進行協(xié)議出租,協(xié)議不成的,按競租失敗處理。
(三)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意向競租方的:按公正、公開、公平原則進行競價競租,報價必須大于或等于競租底價為有效報價,報價最高者為中標人,未成功中標的,競租保證金將按流程原路退回。
八、標的展示:位于興義市老城區(qū)紅星路書香苑二期2號房屋(紅星路小學大門正對面),總面積約1876.89平方米(其中住房約1811.89平方米,商鋪約65平方米)。競租人可聯(lián)系我公司對該標的進行了解或實地踏勘。
九、報名須知:
(一)自然人報名,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收復印件一份);
(二)法人報名,請攜帶單位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和法人身份證原件(收加蓋公章復印件一份)。
(三)委托代理人報名的,是自然人的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證原件(收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是法人的須提供單位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授權委托書》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收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四)報名成功即認可公告所有內容。
(五)報名成功但未按時參與競租的,作棄權處理(履約保證金原路退回)。
(六)保證金及交納時間: 報名時繳納競租保證金人民幣壹拾萬元整(¥:100,000.00元),競租成功者轉為房屋使用租金。
(七)報名地點:興義市信恒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楊柳郡一期4棟4-6室資產運營部辦公室)
(八)競租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納競租保證金至興義市信恒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指定賬戶。
收款單位:興義市信恒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開 戶 行:貴陽銀行興義盤江支行
賬 號:38910120190000010
十、租賃及付款要求:
(一)競租以最高報價為中標價,報價最高者為中標人。
(二)中標人中標后,中標人須在5個工作日內到我公司辦理簽訂《租賃合同》。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內辦理完成租賃手續(xù)的,視為違約。不予退還竟租履約保證金。
(三)房屋租賃按照先付費后使用原則,中標人在簽訂租賃合同之日起5日內以轉賬或匯款方式一次性付清當年成交價款至公司指定賬戶,以后年度房屋租金須提前三個月一次性支付至公司指定賬戶。
(四)中標人中標后須在3個工作日內繳納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為首年租金的20%)到我公司指定賬戶,履約保證金在租期滿后無欠費、違約的,保證金予以退還(履約保證金不計息)。
(五)中標人中標后不履約的,出租方取消中標資格,將重新招租,所交納的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
(六)為規(guī)范租賃行為,競租人報名成功后必須到競租現(xiàn)場按報名先后順序(以銀行收到競租保證金時間為準)參與公開競租報價,且后者報價必須高于前者。
十一、約定條件:
(一)該房屋以現(xiàn)狀出租。
(二)承租方在租賃期內對房屋進行裝修等費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三)房屋租賃期間所產生的一切稅費、水電費、衛(wèi)生費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擔,并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時繳納。
(四)承租方在租賃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法律規(guī)定使用租賃物,否則視為違約。
(五)租賃期間,承租房屋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轉租、分割,如有違反,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賃房屋,因此產生的損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并不予退還剩余房屋使用租金及房屋使用保證金。
(六)承租期內如遇國家政策變化,政府市政建設或城市規(guī)劃等調整租賃房屋的,承租方應無條件服從,出租方只退還房屋余期租金及房屋使用保證金(履約保證金),不再另外補償。
(七)租賃期限滿,承租方結清一切稅費后,交付的房屋使用保證金由出租方無息全額退還;中途無故停租的,視為違約,承租方將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八)違約責任:承租期內,承租方違約,須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首年租金的20%;出租方違約,須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首年租金的20%。
(九)公告內未盡事宜,以雙方簽訂合同條款為準。
聯(lián) 系 人:
舒先生19984493763
吳先生13668598496
賀女士15599391300
興義市信恒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5日
附:標的物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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