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郵政原辦公室主任受審 涉侵吞公款500多萬元
湖北省郵政公司原辦公室主任莎某因腐敗遭人舉報,檢方介入調查后發(fā)現其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大肆侵吞公款,其家庭財產超過500萬元,因犯貪污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莎某被判處十五年徒刑。他提出上訴,該案經高院發(fā)回重審,昨天莎某在中院過堂。
據檢方指控:莎某在湖北省郵政公司任職期間,曾擔任辦公室主任、新聞中心主任、中國郵政報湖北站站長等多項職務。在任職期間,莎某多次利用其負責單位宣傳之便,與廣告公司虛簽廣告宣傳合同;他還假借下屬家屬的身份注冊了廣告公司,簽訂虛假合同。共通過虛假合同騙取公款超過100萬元。
莎某不僅虛開合同侵吞公款,還曾開具10多份假發(fā)票,報銷公款20余萬元。在與下屬單位及部門往來過程中,他還強拉贊助費、截留新聞信息獎勵、將返還訂報款據為己有,獲得不法收入20余萬。
雖已查明以上犯罪事實,但莎某的家庭財產超過500萬元,與其收入嚴重不符。莎某昨辯稱,自己的巨額財產有合法來源:收入部分沒有計入自己的公休假補貼、到各地區(qū)郵政局授課的講課費、自己炒郵品的收入及子女收的紅包。和上次庭審一樣,他說這是患病的弟弟放棄治療,臨終前贈送的。
該案將擇期宣判。(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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